2009.07.24

真恐怖!金管會說不,行政院卻硬上!

壽險公會指出,政府若要課稅,應對所有投資工具一體適用,現在民眾透過銀行、投信買基金不用課稅,透過投資型保單買基金的利得卻要課稅,太不合理。

像美國針對買投資型保單者,提供遞延課稅誘因,即保戶在購買當時的獲利,不用併入當年度所得課稅,等到退休後開始領取保險金給付時才課稅;但退休後所得比工作時低許多,此時可適用比較低的稅率,民眾就不用多支付稅金,提高民眾購買投資型保單意願。

金管會堅持必須先修法,才能對投資型保單的投資帳戶收益課徵所得稅,財政部也已同意,預備年底提出所得稅法修正案,將投資型保單的投資帳戶收益排除在人身保險的免稅範圍之外,最快100年實施,101年5月時,投資型保單的投資帳戶收益才需申報繳稅。

壽險公會批評「不符國際慣例,方法不對、邏輯不通」。投資型保單已是台灣民眾重要保障及理財工具,針對投資型保單課稅,完全不顧市場需求;外僑商會更是強烈反彈。

 

【聯合報╱記者孫中英、許玉君/台北報導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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